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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生育、计划生育并发症和异位妊娠费用审核服务指南(生育保险)

一、提交材料(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)
      1、女职工本人医疗保险卡、身份证、出生医学证明;
      2、医院诊断证明、出院记录、住院发票、住院明细清单、输血还需提供检查化验报告单等相关病历资料;
      3、异位妊娠需提供结婚证或独生子女证;
      4、审核过程中遇特殊情况需提供的其他补充资料等。
二、办事程序
      1、参保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发生生育并发症、计划生育手术当期并发症或异位妊娠,出院后60天内备齐所需材料,到市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费用审核报销。
      2、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,材料完整的予以受理,材料不完整的一次性要求补正。
三、办事时限
      资料齐全的收件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结,领取报销费用。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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